8496.84万元,追回或退还8916.92万元,调整账目23.13亿元。
五、坚持维护民生,更加着力揭示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 围绕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审计机关始终把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作为重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伤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资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等审计情况,关注了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着力揭示有关民生资金被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违规使用或闲置浪费和民生工程推进缓慢、绩效不高等问题。通过积极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地方已追回或归还资金15.11亿元,统筹使用资金17.35亿元,加快资金拨付23.45亿元,退还多收税费1.06亿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1.5万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7231套,处理352人,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
六、坚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更加注重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 审计中始终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牢牢盯住风险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预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金融、企业等领域相关风险,主要是: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审计的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政府债务管理虽得到加强,但部分地方发债融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等问题;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有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态势且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化解空间收窄,金融监管尚不完全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等问题;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投资和决策中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境外业务中,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
七、坚持推动反腐败斗争,更加注重严肃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力度。 审计中对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出重拳、严查处,重点揭露侵蚀国家集体权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财政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推动建立完善制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还全面剖析了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等领域反腐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更有利于推进从源头上打击腐败。对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工作报告归纳了四个特点,就是滥用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基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一条龙”式造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借助网络技术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国有企业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有关部门对近年审计反映的企业失职渎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造成损失问题,未有效履行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报告公告等职责,未明确企业重大损失确认和追责问责标准,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监督约束弱化,以致有的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
八、坚持促进提质增效,更加密切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审计署持续跟踪督促,并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此次审计工作报告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反映,指出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5947项,处理5500多人,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了深入核查、落实责任、妥善处置;对体制机制性问题,推进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完善制度。对于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也及时整改,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