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2863266 

中国审计网欢迎您 , 为您提供专业的审核课程

用工匠精神       圆心中那个梦

新闻动态 真实、正向、传递价值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最新资讯 News

转变我国金融安全观的现实思考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4-02 | 17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经历了银行商业化、多层次金融市场发展,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改革进程,在金融安全方面贯彻的是“加强防范”战略,即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外部冲击、避免风险内部集中爆发。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也许昭示“以美为师”的时代该结束了,在后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开展金融大讨论之际,我国发出的声音不多,参与程度不高,与现有的经济地位不相称,限制了在建设世界新经济与金融秩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加强防范”逐步调向“积极进取”,通过积极创新与实践来丰富金融运行和监管经验,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金融业发展之路,以积极进取创新的改革来实现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建设国际金融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好地保障我国的金融安全。

  一、转变金融安全观的现实背景

  1.对金融风险的认识与理解需要改变。
  回顾我国金融业改革过程,由于国际金融危机频发,使我们经历了忽略风险到惧怕风险的观念转变过程,在专业银行经营的早期是忽视风险,片面追求存贷款规模而不考虑效益,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形成了惧怕风险心理,消极防范的态度就是惧怕风险的明显表现。具体体现为,一是进一步隔离国内市场,使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完全分割;二是抑制投机行为,提高各市场参与者的门槛,致使市场中缺乏投机者来烫平市场间的价格差异。以债券市场为例,一般投机者进不了银行间市场,而银行又不屑于做投机者,从而制约了各个市场的流动性及价格发现功能;三是严格控制创新,创业板历经十年才推出,一切有风险的新业务推出必须经过批准,银行承兑汇票在法律之外再加上一层真实贸易背景的行业规定,点点滴滴都说明监管部门惧怕风险的心理。
 
  2、分割的市场会阻碍金融创新。
  要探索中国特色的金融业之路,必须首先认清我国的特殊情况。对照西方发达金融市场,我国最大的差异是统一的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商品市场如此,金融市场也如此。商品市场经常出现画地为牢的现象,地方保护主义仍然不时出现;金融市场方面,仅债券市场就分割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各掌握一部分债券额度,发行标准又不完全相同,此种分割市场模式涉及众多的利益团体和政府职能部门,调整起来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会阻碍金融创新进程。
  基于市场的不成熟特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势必维持一段相当的时间。因此学习西方的道路是不现实的,必定要由我国来探索一条新路,既要维持现有的大格局,又要借助金融之力促进经济发展,因而对金融安全观念必须进行转变。

  3.我国的金融信息安全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隐患。
  现有信息安全都是从单个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的,着重解决的是企业持续经营的问题,没有从国家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金融企业多倾向于使用国外大公司的硬软件产品,一边在给人家做海量数据测试,一边支付高额费用,进而把金融数据完全暴露出来,还压制了国内信息产业发展需求,总体上对国家的金融安全益处不多。同时,在工商企业以及国有银行改制上市过程中,一方面,我们引进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聘请国际知名的投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辅导上市以及财务审计。不可否认这些战略投资者与国际金融中介机构为我们带来的先行的管理理念,为我们进入国际市场赢得国际金融市场投资者的信任作出了贡献,但这些国际的金融中介机构在与我们合作的同时,因为工作原因也获得我国上市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的核心财务数据与信息,而金融业是竞争的,充分掌握我国金融业信息的国外金融机构将有可能利用这些信息参与国内金融业的竞争,从而使我国金融企业处于不利之地,影响我国金融安全。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金融数据利用不高,存储分散、系统不统一相对是安全的,却大大增加了监管成本,便利了不法行为,也不利于为金融创新提供数据支持,不利于透过金融反应器观察经济状况。因为没有基于历史数据做出统计分析结论,盲目创新会走很多弯路,付出很多成本。而数据集中利用就会面临更加紧迫的信息安全问题。

  二、金融安全观转变的基本理念

  1.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的关系。
  现有的安全观是惧怕风险,监管部门严格控制创新,这种态度短期来看是安全的,因为不可能产生不可控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就未必是安全的,没有创新就放弃了很多的发展机会,意味着金融优势地位的逐渐失落,退回被动挨打的地位,在竞争中仍然会被淘汰掉,前一轮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剥离已经说明了问题,所以体现不出安全性;创新可能会出现风险和危机,短期看是危险的,但正因为经历了危机的考验,淘汰了落后的、弱的、差的,生存下来的就是强者,经得起风浪,长期看反而是安全的。个体金融机构如此,国家整体金融业也是如此。没有创新能力,金融业总体跟不上发展趋势,在国家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弱势,就不会有我国的话语权,没有监管创新风险的能力,也会被风险集中释放的危机所重创,伤害的同样是国家利益。我国金融业创新能力不足,金融监管部门的创新风险监管能力更不足。要扭转这种局面,首先就要转变金融安全的观念,没有创新实践如何能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2.高度重视金融信息与金融安全的关系。
  现代的经济竞争就是经济信息的竞争,保守我们的金融信息秘密会使我们在竞争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要从金融安全的角度来思考和重视做好金融信息安全工作。一方面推动本国信息技术的进步,一方面要加强我国自主研发的数据处理软硬件技术水平,提高其在金融企业与监管部门的使用范围,把信息安全的钥匙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提高随着我国金融中介机构的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要扩大与鼓励上市企业通过国内的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辅导上市,同时要以国有设备和技术建立集中的金融信息与处理中心。

  3.正确认识与处理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关系。
  从开放的观点来看,国内金融市场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开放,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会越来越明显的影响我国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业的发展,对于国内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要以全球化的视野与思路进行,要与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相一致,而不是闭门造车,认识这一点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以及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也就要求我积极参考到国际金融秩序的建设之中去。

  三、转变金融安全观,推进金融安全的对策分析

  1.提高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度与国际化程度,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秩序建设。
  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国际市场联结的日益紧密,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开始形成一定程度的联系,积极主动改革开放,对于促进与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维护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国内金融市场的对外服务功能,采取措施增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提供服务能力和对外吸引力,努力将中国金融市场建成具有对外提供金融交易服务能力、由境内外参与者共同参与的、具有一定国际或区域影响的市场。一方面,在条件成熟后应逐步扩大国内金融市场的境外参与者范围。另一方面,应发挥中资金融机构联结国内外市场的作用,实现金融市场的动态平衡。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秩序建设,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组织的话语权,保证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秩序中的利益,从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2.充分发挥独立金融研究机构作用。
  为应对危机后的金融变局,急需加强与重视金融研究机构的作用。在讨论危机后的金融改革时,我国主要通过政府官员言行来产生影响力,由于政府官员的政治利益,缺少学界、业界的充分的讨论和酝酿过程,可能让金融改革科学性与适当性产生质疑。我国金融研究机构发挥作用不够,一方面说明缺少前瞻性的独立金融研究,另一方面也缺少类似吴敬琏一样有公众影响力的学者代表。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刻,我国政府、业界、学界发表的言论仍以国内为中心,给人一种新时期闭关锁国的感觉,或者说是一种观念上的闭关锁国,与发展的潮流相悖,笔者认为应以中国利益为中心,观察全球经济金融动向,积极参与新秩序的建设,为此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研究机构潜力,一方面跟踪金融业的发展动态,另一方面研究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并培养出金融业的代表人物,用以发挥国内外影响力。金融研究机构应独立于监管机关,因为人行、三会都偏重分工之内的管理职能,难以客观地从全行业的角度来研究发展之路,银行业引进国际惯例,只对银行有利的就宣扬,不利的就避开,就足以说明这些缺陷。

  3.实施多层公开监管模式。
  鉴于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和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为适应积极进取的战略需要,可区分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监管理念,即对国有大型金融机构采取稳妥的监管理念以稳定金融市场,而对中小机构采取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以探索经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是国内金融业的支柱,有它们稳定市场,完全可以避免出现大的动荡;而中小金融机构是国内金融业中的活跃因素,鼓励它们创新,督促它们来试验新产品、新的经营模式,同步锤炼监管机构,共同完成经营人才和监管人才培养和锻炼的任务。考虑到创新的高风险因素,可以给予创新保护期,即允许新产品独占市场一段时间,以弥补其创新的损失和成本,从而拉开经营层次,创造市场竞争压力,逼迫提升管理水平。还可以给予国有大型机构窗口指导,鼓励它们在原有分工领域开展创新,同样给予保护期,进一步避免同质化的创新竞争。这样的监管理念也不违反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因为这是公开的针对不同规模主体的措施,并不是针对内外资采取不同态度。

  4.转变金融监管数据来源获取方式。
  由被动的资料报送制转变为主动的数据采集制。国内的金融监管部门习惯于要求金融机构向其报送资料来实现监管目标,这种方式获得的资料经过了金融机构的加工和过滤,对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有重大影响,反映出的市场情况也大打折扣。以反洗钱报送资料为例,2007年证券市场极为火爆,而某证券公司当年报送的反洗钱信息只有区区几条,可能导致的结果是花重金建设的反洗钱系统成为摆设。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一是金融机构剔除了一些敏感数据来为客户保密,二是资料报送制在实事上公开了入选标准,为不良行为绕过系统监控打开了方便之门。监管部门能够直接从信息系统中采集数据,就可避免上述问题,为监管和预警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5.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加强金融数据采集的标准建设。
  首先,这是方便金融数据利用,提高金融效率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花费了数千亿资金、无数的人力资源建立了各式各样信息系统,在完成业务运营后,留下了大量的数据,却常年得不到应用,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得花大量的时间金钱去重新搜集这些数据。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就是缺少数据交换标准这个环节,致使大量的数据因为格式和含义的不统一,不能形成逻辑上统一的金融数据而失去了应用价值。另一方面,缺少数据交换标准,也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降低了资金运用的效率。光是跨行结算的电子系统,人民银行先后建了三套:全国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系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同城清算还是未能达到银行与证券间的实时水平。清算效率低下,使大量资金在途而不能产生效益,间接增加了经济活动的成本。

  其次,这是扼制金融犯罪,保证海外业务结算安全的需要。没有逻辑统一的数据也为不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只需要几十元的成本,几小时的时间,可以实现资金的全国范围内流动,避开人们的视线,而追查这些特定资金流向,需要派员逐个机构的追踪,不提花费的金钱,只说耗费的时间代价就极为高昂了,在事实上打开了方便之门。如果能实现网络查询,将成倍提高监管效率,将会对金融犯罪形成威压态势,促进减少犯罪案件而关闭此方便之门。另一方面,我国的对外清算均依靠欧美的银行清算体系,使得我国的敏感金融信息完全为外人所掌握,是不利于金融安全的,建立人民币的全球清算体系有利于自己把握敏感信息,也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要基础设施,如果在国内都不能做到放心和满意的程度,到时仓促上马必将增加更多的变数,因此做好国内的清算业务也是为将来的全球清算系统打基础。而数据交换标准这种软设施是实现实时清算目标的基础。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乙1号 

      电话号码:010-52863266

      传真号码:010-89294300

      E-mail:zhongshenp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