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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培训网_刘家义: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4-02 | 9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依法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

  按照四中全会《决定》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每年进行审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在审计中,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一手抓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在推进法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安全等方面的作用。要切实加大以下几方面工作力度:

  (一)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

  通过审计,揭示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揭示和查处经济运行中徇私枉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问题,揭示和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等问题,积极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严肃财经法纪,推动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二)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

  审计监督要始终把促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持续跟踪审计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令畅通。

  (三)加大绩效审计力度

  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持续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四)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

  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五)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

  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和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密切关注经济问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房地产市场等情况,揭露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六)加大对民生和资源环保项目的审计力度

  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强对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以及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

  (七)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

  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内幕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八)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

  注重发挥审计的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促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要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推动改进和完善。要密切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促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深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努力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大力推动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四中全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是党中央着眼全局,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加强审计监督作出的重大部署。审计机关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前进指南,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和思考审计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汇报审计工作情况,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和能力建设,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审计中的阻力和干扰,如实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完善决策、创新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二)始终坚持依法审计

  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核心是依法审计。审计机关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运用法定的手段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审计事项合法、审计程序合法、问题定性处理合法,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加快推进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准则体系、专业审计指南体系,细化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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