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2863266 

中国审计网欢迎您 , 为您提供专业的审核课程

用工匠精神       圆心中那个梦

新闻动态 真实、正向、传递价值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最新资讯 News

我们不仅提出了改革专项管理办法的总体建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4-02 | 167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是解决好怎么依法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是审计的基本要求。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是基础。审计中,要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严肃查处重大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化公为私,为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问题;对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要重点查处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违反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规定,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失职渎职等,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

具体到审计项目来看,也要坚持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如,在财政审计中,要重点揭示政府债务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导致的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重点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国家财政资金,权钱交易,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其中在查处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时,既要把着力点放在骗取、套取的单位或个人上,更要放在揭示管理部门、公职人员不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内外勾结、相互串通上;还要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以及不作为、(下转三版)(上接二版)慢作为、乱作为造成财政资金长期闲置以及重大损失浪费、低效无效、侵害人民利益等问题,对任何地方或单位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为借口拒不整合财政资金的,也要坚决查处、坚决曝光,坚决推进改革、整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金融审计中,要重点查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转移信贷资金,以及借创新产品、创新工具之名进行非法活动,包括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关注金融资产质量,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包括信贷外汇、票据证券、互联网金融等。在企业审计中,要重点查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问题;重点查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包括境内外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股权交易、重大资本运营等存在的问题;重点揭示企业运营中的风险隐患,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资源环境审计中,要重点查处土地、矿产资源等国有资源出让、使用过程中,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搞权钱交易,以及倒买倒卖、为不法分子大开绿灯,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重点查处矿产资源等国有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等危及人民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在资源环境整治等项目中,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等各种专项资金、克扣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问题。

三是解决好怎么用法的问题。对审计而言,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还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的综合分析,审慎做出结论和处理。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首先,要处理好故意与过失的关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落实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是主观故意,还是工作上的过失。对主观故意引致的,要毫不姑息、坚决查处;对工作过失造成的,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处理;如果是上级规定不明确或制度过时、不符合实际,被审计单位不得已采取变通举措产生的问题,应当针对这些制度规定重点揭示和反映。其次,要处理好不会与不为的关系。比如,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要分析是被审计单位和人员主观上消极松懈、不愿作为,还是认识和适应新常态有个过程、不会作为,或者是受到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的法规制度等客观因素的限制、阻碍而不能作为,不能一概而论,把不作为的帽子一扣了之。第三,要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比如,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查深查透,同时要分析判断是个人问题还是集体违纪违法违规,不能因为一些个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就对被审计单位全盘否定,也不能因为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而影响单位正常运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要用法律的手段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鼓励创新,促进培育发展新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我们讲审计坚持鼓励创新,一方面是审计自身在思想观念、技术方法、组织方式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另一方面是审计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支持、促进和推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

一是要有保护新生事物的强烈意识。新生事物的出现,必然是对习惯做法、传统模式、现有制度的突破、超越甚至是颠覆。面对新生事物,一般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一句“不合规矩”,便不问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一种是细心观察、谨慎研判,对符合改革总体方向的,小心呵护其成长壮大。我们应当如何选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对待新生事物,审计人员切不可固守老思路、老办法,不能简单套用原有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判断。

二是要有认识发现创新的战略眼光。我们讲,对发展中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凡是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的,凡是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的,凡是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凡是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的,凡是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坚决促进总结完善,大力推进形成新的制度规范。这几句话应该说得很明白,但实际执行中需要审计人员多方考量。这是因为,新举措、新办法有很多还处于实施或试行中,结果和效果尚未完全显现,怎么才知道是否有利于这个、有利于那个呢?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学习研究,提高分析研判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最新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储备,提升专业素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的内容、背景和目的,深刻领会和把握改革方向,了解相关改革的最新进展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辨别和支持那些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举措。比如讲到的PPP模式,如果审计人员对PPP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搞都不了解,是不可能作出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的。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乙1号 

      电话号码:010-52863266

      传真号码:010-89294300

      E-mail:zhongshenp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