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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和路径分析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4-02 | 8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谓“供给侧改革”,就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2015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供给侧改革”,这一概念迅速成为中国经济领域最火热的词汇之一。

我国自1982年宪法确立国家审计监督制度以来,先后颁布实施了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审计准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基本行为规范,推动了审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八种监督方式一起被纳入了国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国家审计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越发重大。笔者在基层审计机关从事业务工作二十年,深感在优质审计人力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审计系统逐渐显现出被动的计划管理严重阻碍资源的有效配置、繁重的审计任务无法对应深刻的内容要求、落后的审理理念日益钳制成果的深度释放等诸多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笔者认为,研究、直面和推动审计供给侧改革,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如果将审计项目比作产品,一线审计人员就是产品的供给和生产端。大力推动审计供给侧改革,即通过理顺计划管理体制、优化程序化管理流程、打通信息互通渠道、提炼标准化产品的附加内容等方式,全面释放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解放审计生产力,真正提高审计效能和效果,以适应当下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推动审计供给侧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制定项目计划及考核管理强制性规定。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在整个审计业务管理中居于龙头地位,其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审计准则有专门章节对此进行规范,其中“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应当列入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时通知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准则》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同一年度内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实施不同的审计项目,应当在人员和时间安排上进行协调,尽量避免给被审计单位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审计准则》第四十三条)”为约束性条款。实际上,上述条款并没执行到位,造成了基层计划管理的混乱和审计人力资源的浪费,也给被审计单位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2014年某市级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分别接受了审计署土地出让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地方审计机关政府性债务审计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省审计厅财政决算审计;在此期间,还接受了数次各级审计机关专项资金延伸调查,有时几拨审计同时进行,不堪重负。由于上下级计划安排沟通渠道不畅,加之地方组织部门经责审计项目安排的随意性,地方审计机关年度计划安排十分被动,经常出现被动调整、项目安排频次不均和无人力配置的状况。近年来,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各类考核过细过杂过频,下级审计机关从年初开始就要应对上级审计机关目标考核、质量检查和档案、统计、整改、审理、单个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等各类条、块考核评比,一级检查一级,加上地方政府各类考核评比,对正常审计业务开展造成了较大冲击。

审计计划及考核管理系统性混乱问题存在已久,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但可以通过制定以下强制性规定进行改善:一是对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上级审计机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下级审计机关;对同一单位不同类型审计事项,应让同一审计组集中进行审计。二是各级审计机关应建立“被审计单位及专项资金审计频次历史数据库”,并明确经责审计项目占年度审计计划项目总数比例,加强审计频次分析,精准立项,科学安排计划,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将各级审计机关内部考核评比内容和方式统一归口为目标考核评比、质量考核评比两项,杜绝多头多频重复考核现象,减轻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负担。

二、有效定位审计业务扁平化管理模式。审计机关必须以审计组为核心展开各项业务,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成果的升华均取决于审计组这一载体是否健康和强大,其中审计组成员的道德水准、职业水准和创新水准是审计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决定审计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事实是,部分审计机关过多依靠外围管理层级和操作措施的设定来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对如何准确把控审计自带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缺乏有效探索,对如何充分发挥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作用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出现审批流程不断完善与审计效率不断降低、审理方式不断健全与摩擦内耗不断增多、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与认知视野不断收窄的反相变化。

在“十二五”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教材对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释义中,把人员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作为影响审计质量的第一要素,而审计组织管理和审计技术方法运用以及审计质量控制的有效性等位居其后,可见,创新和完善审计管理制度,首先要基于对审计业务扁平化管理模式的特性有充分认知,应该建立在对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充分尊重、工作动能的有效调动和创造能力的良好塑造上,减少不必要的制度障碍设定,做到以下几点至关重要:一是人员培训做加法。审计业务培训应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借鉴互联网思维中的用户思维、大数据思维和跨界思维调整培训内容,增加金融、投资、贸易、时事等专业知识和国土、规划等审计涉足较多的相关行业政策培训内容,以满足用户(审计人员)的需求。二是审后控制做减法。正确的质量控制理念应该是对审中现场质量的把控,是对审计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形成质量至上的审计文化,并严格追究质量责任。应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审理机制,充分尊重审计项目的原生成果和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能简单依靠职权分离、审理主导、控制性制度的设定以及增设审计业务文书审批环节等方式,人为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建立以业务骨干为核心阵容的审计“智库”,对疑难问题进行会诊,为审理业务会议提供更加专业的判断意见。三是成果转化做“沉”法。目前各地基本以信息采用、领导批示和移送的数量等显见的成果来衡量审计项目达到的高度,上述在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和目标考核中占比也相当高,审计作用体现出越来越严重的“唯上”趋势。笔者认为,成果下沉同样重要。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细分,在内部自然流转相互借鉴,同时及时传递给对应的政策制定部门、资金垂直管理分配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探讨解决的方案,以脚踏实地的精神,推动审计成果的真实转化和审计作用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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