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利于推动组织分工合理化,分解主审的工作量。
伴随着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等大型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力量的相对匮乏已变得越来越突出,大量工作不合理地集中到了主审一人头上,导致苦乐不均现象扭曲显像,存在“组长急、主审累、其它人员无所谓”的现象;同时,对审计主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审计主审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为推动组织分工合理化,提高审计成效,适当分解主审的工作量就显得尤为突出。而审计主审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依赖于每个审计人员取证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事实摘要是否属实、数字是否准确、定性是否恰当。因此,在审计取证单中准确陈述事实、引用相应法律法规对问题准确定性,与被审计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就显得十分必要,即审计取证单扮演了初步交换意见的工具。此种做法,充分调动了每名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名审计人员既负责查处问题、对问题进行定性,又负责与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如果证据不充分、不可靠,定性不恰当,被审计单位是不会认可的,这促使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审计取证和问题定性客观的重要性,客观上起到了让其先过自己这一关的功能作用,也锻炼了审计人员。同时,前期扎实的取证工作,必将减少对事实的错误陈述、对问题的错误定性,这非常有利于主审对问题的汇总和提炼,有利于主审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利于在审计业务审定会上的讨论及审定,能有效地分解主审的工作量、降低其工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