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飞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严重的工业等污染,严重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人们的生活。1969年美国国会开始立法实施环境保护。最初,审计并没有参与到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因为环境审计毕竟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但美国在实施环境保护这一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很快就面临着管理与监督的问题,诸如缺乏第三者监督、鉴证、评价服务的环境管理上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审计职能的参与就成为一个自然的选择,美国的议会和联邦政府随即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些行为。此后,美国联邦审计署建立相应的部门实施环境审计监督。近10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工作中,重视审计独立监督、评价职能的参与,尤其是国家审计职能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工作。许多国家已成功地制订了相关的环境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审计规范,建立了相应的环境审计部门,培养了许多专职环境审计人员,环境审计已成为当前许多国家共同关注并全力予以实施的一项崭新的工作。中国连续多年GDP稳步增长,已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环境保护被列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中国的环境审计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应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发展。
一、环境审计的涵义
所谓环境审计,是指政府的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科学家、专业人员对政府和事业、企业、团体、组织、实施的环境管理系统及其生产经济活动非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而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达到环境保护有效,管理控制得当,使经济持续发展,不会造成环境危害的审计活动。管理层决定组织的环境控制系统,是否足以保证对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的遵循。要将科学发展观作为环境审计的工作灵魂和审计指南,从而保障自然环境不受破坏,保障经济社会高效运行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发展绿色可循环经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强对地大物博绿色生态环境的监管。环境审计就是要在大规模的工业化进程中,实施全过程的控制监督,使其防治污染,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在工业化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同步进行。
环境审计是在传统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传统审计有着既有联系又有不同,传统的审计主要涉及经济活动、财务数据及其各项经济指标。环境审计既涉及生产经营活动,还进入到社会各个领域,甚至深入到科技领域,日本核电站的危机为环境审计又增加了新的范围和新的领域,环境保护审计同时扩大了审计的职能,除了控制监督的职能,还具有评价、鉴证、管理、服务的多种职能。要控制环境保护项目的管理,防止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差,使预期的环境治理达到实际的治理效果。
二、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战略,要求在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已经开展了环境审计的试点,1998年国务院批复审计署成立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专司资源环境审计。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国资源环保审计在审计项目组织安排、审计方式方法和审计理念等方面均获得较快发展。在审计项目安排上关注民生,聚焦社会经济热点,组织了天然林保护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资金、排污费等专项审计;在审计方式方法上,不断吸收借鉴先进的审计经验和方法,审计署组织的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全部要求开展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在审计理念方面,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国家治理等理论为指导,审计在揭示资源环保资金使用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国家资源环保政策贯彻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我们国家目前环境审计仍处于起步阶段,涉及的领域基本上还是在对环保资金发挥相应作用的审计评价上,与国际上环境审计的发展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环境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
首先,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完整。审计不能脱离会计而单独存在和发展。对于环境审计也一样,必须要有健全的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作为保证,而且要有规范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已将污染损失、资源价格列入核算科目,但我国现有的会计报表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均未披露,给环境审计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方面企业逃避了破坏环境而需要付出的责任,另一方面,审计人员也很难评价企业在环境保护中应承担的责任。
其次,缺乏环境审计的具体工作指南和评价标准。环境审计依据既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审计组织开展环境审计的前提,由于缺乏相关的审计依据或评价标准,审计人员在对环境效益进行评价时有难度,审计风险较大。如对环保资金的界限欠缺具体规定,影响环保资产、负债、成本的核算;有些环保的效果和成本难于计量,目前按照推算产生的数据很难作为审计依据;有些环保事项为非货币计量,其成果或损失在会计信息中披露存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