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事前揭露和防范于未然,时效性强。金融审计不同于其他机关以接受举报或案件发生后再查处的被动监管模式,而是主动地分析、核实和查处,体现出较强的威慑力和前瞻性。
二是围绕主题、主线,关注热点、盲点,针对性强。金融审计紧紧围绕中央工作主题和宏观调控主线,始终紧跟经济热点和金融监管领域的薄弱环节开展工作。
三是实现海量数据的准确定位和精准打击,技术性强。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日益健全,金融领域的犯罪也在逐步从传统的手工型向多元化、复杂化和隐蔽化转变。基于此,金融审计以数据分析为重要手段,通过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分析和比对,提高了发现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提现了较高的的技术含量。
3. 创新信息化审计模式,充分发挥在国家审计信息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近些年来,面对我国几大金融机构均已实现业务系统和数据大集中的大背景,金融审计在8家较大商业银行搭建了审计数据交换和分析平台,定期导入数据,开展集中分析,极大增强金融审计的主动性和工作效率。同时,随着计算机审计实践的不断推进,金融审计已经提炼出一套较成熟的数据分析方法,特别是商业银行审计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中间表为基础的数据规范,逐步在向通用化的目标前进。在此基础上,我国金融审计更是创造性地提出了“集中分析、发现线索、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新型审计组织方式。这种“总-分-总”的数据分析新模式迅速解决了金融审计资源紧缺与海量信息相矛盾的瓶颈问题,实现了信息化条件下开展金融监管的软、硬件基础。
三、金融审计进一步推动国家良治善治的路径探讨
鉴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从总体思路来说,未来的金融审计应充分利用其在金融监管体系和国家审计体系中的比较优势和特点,在坚持已有的先进做法和有效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弥补金融审计在目标定位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整体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不足,变“优势”为“胜势”,化“瓶颈”为“路径”,推动金融审计进一步发挥在服务国家治理中的预防、抵御和揭示的“免疫系统”功能。
1.以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金融改革为着眼点,提升金融审计的目标和定位。
目前,金融审计在揭露和查处金融机构重点业务上(如信贷、票据等)取得较大突破,但对金融机构管理、运营的综合评价仍略显不足,缺乏总体判断。近年来金融审计揭示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但对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失效、监管缺位、制度漏洞等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积聚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则缺乏宏观把握。因此,笔者认为,未来金融审计应当充分发挥独立性、综合性、宏观性的特点和优势,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将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作为金融审计的着眼点,在目标定位上应实现四个战略转变:一是围绕大国金融崛起战略、推动重大金融改革;二是围绕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三是围绕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四是围绕金融热点问题、加大查处新型金融犯罪问题力度。
特别是,金融审计如果要占领金融监管体系中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高点,则应着力发挥如下几个独特作用:一是推动建立健全以国际通行的国家金融安全预警指标体系为核心的金融安全预警机制;二是全面监测社会资金总量和融资总量,推动建立健全民间资金流动监测机制;三是推动建立健全跨行业、跨市场的综合经营业务和金融控股集团监管协调机制,金融产品和表外业务功能性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民营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的准入和资金运用监管体制,实现对金融业全业务、全口径、全方位的监督;四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审计机构的协调配合,构建由金融审计、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组成的完善的综合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
2.以宏观调控和金融创新为关注点,拓展查处金融违规问题的新领域。
从金融审计发展的经验看,查处和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一直是金融审计占据金融监管体系制高点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有责任继续坚持按照“稳、准、狠、快、新”的原则,查处金融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在目前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背景下,我们的金融审计更要围绕政府关注、社会关心以及经济发展的特点,进一步拓展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领域和类型,坚决查处新型金融违规问题,体现审计威慑力。
3.以多专业融合、多角度分析为突破点,拓宽金融审计的评价视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调节宏观政策的重要杠杆,金融安全居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地位。金融风险的多领域传导性特点,决定了金融审计应当站在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宏观高度来看待问题,应当综合其他领域的审计成果和专业视角。但目前,金融审计的总体分析往往还局限在金融领域,金融数据与其他行业数据的交叉关联分析不够。为此,金融审计要结合财政审计的信息资源和专业视角,从防范全局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来开展研究分析,充分揭示财政风险金融化或者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全局性问题,为中央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提供客观、全面、有益的决策参考。